延安大学饮食管理中心现有正式职工5人,下设办公室、采购组、质量监控组、运行保障组等部门。饮食中心职责是:
1.负责全校学生、教职工就餐及餐厅的管理工作,并按《食品卫生法》和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搞好食品卫生工作。
2.负责制定学生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,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。
3.负责对托管经营学生餐厅的餐饮服务公司进行监管、核算,把好安全和质量关。
4.负责所属各餐厅的炊具设备购置、分配及维修管理等工作。
5.负责对大宗物资进行统一招标定点采购。
6.负责每学年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健康查体,必须做到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。
7.负责伙食经营及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工作。
8.负责因饮食质量、技术等引发的事故责任及纠纷处理。
9.负责完成学校及后勤服务集团交办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