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修服务中心是后勤处、后勤集团下属职能部门,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.在后勤处(集团)领导下,负责各项维修工程的预算和立项工作,参与合同起草等管理工作,办理开工前有关手续。
2.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考察。
3.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。组织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建设单位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,做好会议纪要。
4.负责安排现场管理人员,协助施工单位进场施工,定期召开现场例会,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质量、安全、文明检查。协调好施工现场内、外部关系。
5.起草维修工程变更单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,对确需变更的项目,经领导审核同意后,报送有关单位执行。做好工程变更的编号。整理工作。
6.组织、配合有关科室进行施工材料的考察。
7.组织维修工程验收。组织好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各个环节监督工作,提出书面整改意见,严把工程质量关。
8.认真做好维修工程交付后的回访工作。对交付使用的工程进行定期回访。
9.负责维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检查、归档工作。做到资料齐全、有效。建立工程维修档案。
10.配合审计处搞好工程预决算工作。
11.协助集团领导参与各项维修工程合同的签订,并搞好合同的管理等工作。
12.加强对维修工队人员进行思想、法制和安全生产教育;配合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婚育检查。
13.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,配合其它科室开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