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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大学关于实施萃园公寓住户人像、指纹信息采集的通知
2018-03-15 14:35  

 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延安大学关于落实萃园校区门禁系统实施方案》(延大发【201773号)和《关于延长“职工自行纠正转让、出租萃园公寓行为期限”的通知》(延大校办发【20186号)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学校定于2018317日、318日采集萃园公寓住户的指纹、人像信息,为了确保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信息采集时间:2018317日—318日(800120013001800

二、信息采集地点:萃园校区一大门门房

三、信息采集对象:本次采集对象仅限户主夫妻及共同生活的子女(与户主共同生活的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员在第二批次录入)。

四、信息采集时须带证件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本(录入前须现场核验证件)。

五、信息采集流程

各单位、各院系组织职工住户——人员身份现场审核——按号采集信息。

六、信息采集要求

1、人像指纹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短、任务重,各单位、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到场。在本单位信息录入时间段,现场须安排一单位领导在场,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、核实人员身份等信息采集活动的配合工作,单位领导不到场不予采集。

2、保卫处负责现场审核身份证和维持现场秩序,监察处、人事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采集活动的监督、组织工作。

3、后勤处(后勤集团)负责信息采集的现场操作及相关数据的保存。

4、人像、指纹信息采集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参与信息采集活动。

七、各单位的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《萃园教工公寓住户人像、指纹信息采集安排表》

 

 

 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3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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