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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2019年冬季供暖时限的通知
2019-11-05 15:32  

各热用户:

结合我校2019年冬季供暖实际情况,现将今冬取暖费收取事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根据学校以往惯例,杨家岭校区及医学院校区供暖每年从10月25日正式开始。但是,由于今冬延安市天然气公司低压运行,导致11月5日前上述校区不能正常供暖。为此,经后勤服务集团2019年11月1日第42次办公会研究,报请学校同意,决定将2019年冬季供暖时限从2019年10月25日—2020年3月25日调整为2019年11月6日---2020年3月25日,收费从11月6日算起,即由原来的5个月缩短为4个月20天;收费标准不变,继续按照《关于延安大学冬季供暖收费的通知》(延大发【2017】74号)文件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延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11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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