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单位:
根据《延安大学关于落实萃园校区门禁系统实施方案》(延大发【2017】73号)和《关于延长“职工自行纠正转让、出租萃园公寓行为期限”的通知》(延大校办发【2018】6号)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学校已于3月17日、18日安排萃园公寓住户采集指纹、人像信息。个别职工公寓住户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采集相关个人信息。为了确保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,现学校对未采集信息的职工公寓住户的指纹、人像信息进行补充采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采集时间:2018年3月22日—3月23日(8:30—12:00,14:30—17:30)
二、信息采集地点:萃园校区一大门门房
三、信息采集对象:采集对象仅限户主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(共同生活的父母信息采集安排在下一批次进行)。
四、信息采集时须带证件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本及能证明与户主关系的相关资料,录入前须现场核验证件。
五、信息采集流程
各单位、各院系组织职工住户——人员身份现场审核——按号采集信息。
六、信息采集要求
1.学校定于3月底启用人像指纹识别系统,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短、任务重,各单位、各学院务必通知并组织本单位补充采集人员按时到场。
2.保卫处负责现场审核身份证和维持现场秩序,人像、指纹信息采集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现场采集活动的监督、组织工作。
3.后勤处(后勤集团)负责信息采集的现场操作及相关数据的保存。
4.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信息采集活动致使无法入户,责任自负。
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
2018年3月21日